关于增加10年期国债期货合约可交割国债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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点击次数:1917 更新时间:2017年01月07日09:03:47 打印此页 关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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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016年记账式附息(二十期)国债已于2016年8月31日招标发行。根据《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国债期货合约交割细则》及相关规定,该国债符合T1609、T1612和T1703合约的可交割国债条件,转换因子分别为0.9825、0.9849和0.9853。该国债从上市交易日后的下一交易日开始,纳入T1609、T1612和T1703合约的可交割国债范围,可用于交割意向申报。相关信息可在会员服务系统和交易所网站查询。

  特此通知。

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16年9月1日

上一条:关于对××有限公司采取限制开仓等监管措施的公告 下一条:关于2016年7月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情况的公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