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16年7月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情况的公告

分享到:
点击次数:1877 更新时间:2017年01月07日09:03:11 打印此页 关闭

为防范市场风险,维护市场秩序,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,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,我所对违规行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。

    2016年7月情况如下:

      处理异常交易行为192起。其中,自成交超限1起;日内撤单次数超限10起;客户(组)股指期货日内开仓交易量较大

    (超过10手)181起。

      处理套保客户持仓合约价值超过对应的标的指数成分股及对应的ETF基金市值行为36起。

      对上述行为所涉及225名客户采取了限制开仓等监管措施。 


      特此公告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2016年8月30日

上一条:关于增加10年期国债期货合约可交割国债的通知 下一条:股指期货新合约上市通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