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增加10年期国债期货合约可交割国债的通知

分享到:
点击次数:2005 更新时间:2017年01月06日17:05:33 打印此页 关闭
各会员单位:

  2016年记账式附息(十期)国债已于2016年5月4日招标发行。根据《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国债期货合约交割细则》及相关规定,该国债符合T1606、T1609和T1612合约的可交割国债条件,转换因子分别为0.9915、0.9916 和0.9918。该国债从上市交易日后的下一交易日开始,纳入T1606、T1609和T1612合约的可交割国债范围,可用于交割意向申报。相关信息可在会员服务系统和交易所网站查询。

  特此通知。

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16年5月5日

上一条:关于IF1605、IH1605和IC1605合约交割的通知 下一条:中金所批准5家期货公司会员资格变更